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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四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法律咨询、知识产权保护、技术性贸易措施、产品认证等方面为中小企业产品和服务出口提供指导和帮助,推动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
      国家有关政策性金融机构应当通过开展进出口信货、出口信用保险等业务,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境外市场。

    涉及政策:(0条)

    释义:


      本条是关于推动中小企业合作交流,开拓境外市场的规定。


      一、推动中小企业对外经济合作与交流


      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法律咨询、知识产权保护、技术性贸易措施、产品认证等方面为中小企业产品和服务出口提供指导和帮助,推动对外经齐技术合作与交流。


      改革开放以来,中小企业快速成长起来,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成就,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中小企业出口贸易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部分,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也日益突出,保障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的作用日益增强。特别是随着“一带一路”和“互联网+”等重大战略的实施,中国中小企业“走出去”的步伐不断加快。


      但在国际经济已处于深度融合的背景下,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如何防范国际市场风险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命题。近年来,由于种种原因,中小企业出口形势仍然存在很多不利因素,特别是在出口方式、产品结构、融资等方面存在不少问题。受2008 年美国次贷危机的影响,欧美等发达国家地区的消费能力逐渐下降,进而影响到我国很多中小出口企业的出口市场,短时间订单减少,出口不景气,甚至出现经营困难。这显示我国中小企业在出口贸易中容易受到国际市场的影响,为此中小企业应当调整经济结构,抓住机遇加快产品创新进程,发挥比较优势,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尽快形成提高抵御出口风险的管理机制。而如何为中小企业“走出去”规供服务以及提供什么样的服务,是需要引起政府社会组织亚视并认真对待的问题,有些问题不解决,不仅会影响企业“走出去”的步伐,还会出现一些负面影响。


      为了促进中小企业在出口竞争中提高竞争力,政府要积极地制定一些政策引导中小企业增强出口能力。其中,尤其耍重点帮助中小企业解决在开拓国际市场中主要面临的法律咨询、知识产权保护、技术性贸易措施、产品认证等方面问题。


      1.法律咨询。现在企业“走出去”面临的是一个综合复杂的环境,提供包括市场、价格、法律、政治等方面内容的指导,对于企业进行市场和项目选择非常重要。我国企业大部分是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中大部分又是民营企业。不少中小企业没有独立的法务部门,对国际贸易、投资规则及惯例了解不多,一般情况下主要跟着市场的信息变化做决策,主观上存在盲目性。当前国际经济已经处于深度融合中,企业在管理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方面的竞争力在一定程度上高于价格上的竞争。而管理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提升的关键就是要熟悉开展贸易和投资国家的相关法律情况。因此,政府在对企业“走出去”进行指导的过程中,商事法律方面的服务、咨询和培训等工作需要加强。


      2.知识产权保护。随着知识产权在国际经济竞争中的作用日益上升,越来越多的国家都已经制定和实施了知识产权战略。现在中国中小企业发明专利的申请量占到70%,这里面的确会有一些纠纷。面对国际上知识产权保护的发展趋势和中国在开放条件下面临的知识产权保护形势,结合中小企业发展的特点,加紧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保护国家和企业的技术安全,提升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水平,对促进国内的自主创新能力和防止跨国公司的知识产权滥用,帮助中小企业走出去起到重要作用。2009年,国家知识产权局与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经过5年的努力,这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和侧新能力显著增强,全国32 个实施城市的中小企业集聚区专利结构不断优化,发明专利授权量持续增长,创新活力不断进发。2016 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制定《关于全面组织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的指导意见》(国知发管字[2016] 101号),全面组织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


      3.技术性贸易措施。主要是《技术性贸易壁垒(TBT) 协定》和《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揩施(SPS) 协定》所管辖的各种形式的非关税壁垒措施。技术性贸易揩施通常以维护国家安全、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保护动植物的生命和健康、保护环境、保证产品质量、防止欺诈行为为理由,通过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来加以实施。技术性贸易措施在实践中会对商品国际间的自由流动产生影响,如果这种影响对国际贸易造成了障碍,那么这种技术性贸易措施就构成了技术性贸易壁垒,即以限制进口为目的的一种非关税壁垒。大企业拥有丰富的经验可以规避技术性贸易壁垒,但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缺乏这方面的经验和人才,非常容易受到冲击,政府在这方面的支持非常重要。


      4.产品认证。全球化的趋势、瞬息万变的购买行为、日益激烈的竞争,在这不断发展的时代,全球消费者在购买令人放心的商品时,除了考虑一定的性价比,更将期望与产品的安全、质量以及环境等方面的要求联系在一起。因此,中小企业如果能获得相应的产品认证,无异于得到了打开进人国际市场的金钥匙,政府应当加强对中小企业在产品认证方面的服务。


      二、推动政策性金融机构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境外市场


      按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国家有关政策性金融机构应当通过开展进出口信贷、出口信用保险等业务,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境外市场。


      中小企业开拓境外市场,不同于在国内市场,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其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包括进出口信贷、出口信用保险等信贷资金是支持中小企业走出去的重要手段。


      1.进出口信贷,其是一种国际信贷方式,是一国为了支持和扩大本国大型机械、成套设备、大型工程项目等的出口,加强国际竞争能力,以对本国的出口给予利息补贴并提供信贷担保的办法,鼓励本国的银行对本国出口企业资金周转的困难,或满足国外进口商对本国出口商支付货款需要的一种融资方式。进出口信贷是促进资本货物出口的一种手段,对支持中小企业进出口发挥着重要作用,我国设有中国进出口银行作为主要的进出口信贷银行。


      2.出口信用保险,其是承保出口商在经营出口业务的过程中因进口商的商业风险或进口国的政治风险而遭受的损失的一种信用保险,是国家为了推动本国的出口贸易,保障出口企业的收汇安全而制定的一项由国家财政提供保险准备金的非营利性的政策性保险业务。出口信用保险承担的风险特别巨大,且难以使用统计方法测算损失概率,一般商业性保险公司不愿意经营这种保险,所以大多数是靠政府支持来经营的,我国设有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


      我国有关政策性金融机构是指如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等由政府或政府机构发起、出资创立、参股或保证的,不以利润最大化为经营目的,在特定的业务领域内从事政策性融资活动,以贯彻和配合政府的社会经济政策或意图的金融机构。国家设立的政策性金融机构承担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相关工作义不容辞,也是一项服务国计民生、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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