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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三十一条
      国家简化中小企业注销登记程序,实现中小企业市场退出便利化。

    涉及政策:(1条)

    释义:


      本条是关于简化注销登记的规定,是此次修改新增加的内容,主要目的是完善企业退出机制。


      一、目前企业面临退出渠道不畅问题


      2014年以来通过商事制度改革,还权于市场、还权于市场主体,大幅降低了企业设立门槛,极大地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社会投资热情,市场主体数量快速增长。市场准入高效便捷的同时,退出渠道仍然不畅。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注销企业程序复杂、耗时较长,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市场机制效率。


      企业有进有出、有生有死是市场经济的规律。现实中有些企业注册后未开业或者停止经营,但由于企业注销环节多、涉及部门多、程序较复杂,导致一些企业难以退出市场,成为“僵尸企业”“休眠企业”,空有执照,但并未在运营,这既降低了资源配置效率,不利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也使数据统计“失真”影响对经济形势判断。同时,企业退出市场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涉及债权债务和税务方面的问题。


      二、逐步开展企业简易注销改革试点


      为了完善企业退出市场的机制,我国对有些未开业的企业、无债权债务的企业进行简易注销改革试点,大幅度简化企业注销程序,以方便企业退出。《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提出“探索对资产数额不大、经营地域不广或者特定小型微型企业实行简易破产程序。简化和完善企业注销流程,试行对个体工商户、未开业企业以及无债权债务企业实行简易注销程序”。《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规定“开展企业简易注销试点,建立便捷的市场退出机制”。2015年,国家工商总局印发《关于开展企业简易注销改革试点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2号),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江苏省盐城市、宁波市、深圳市组织开展未开业企业、无债权债务企业简易注销试点。通过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试点,让真正有退出需求、债务关系清晰的企业快捷便利退出市场,重新整合资源,享受到商事制度改革的红利。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有助于提升市场退出效率,提高社会资源利用效率;有助于降低市场主体退出成本,对于进一步提高政府效能,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激发市场活力,释放改革红利具有重要意义。


      之后,国家工商总局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企业简易注销改革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142号),明确只要各地试点方案符合相关文件原则,直接按照改革试点规定开展试点工作,试点实施方方案报工商总局备案即可。


      三、全面实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


      2016年《工商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工商企注字(2016)253号)提出自2017年3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实现市场主体退出便利化。要求充分尊重企业自主权和自治权,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以下称未开业)、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以下称无债权债务)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由其自主选择适用一般注销程序或简易注销程序,并进一步简化了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的登记程序,提高登记效率。


      《国务院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意见》(国发(2017)37号)强调,全面实施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实现市场主体退出便利化。建设全国统一的电子营业执照管理系统,推进无介质电子营业执照建设和应用。国家工商总局印发《关于做好新形势下企业登记注册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7)132号)提出,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工作。各地要坚持便捷高效、公开透明、控制风险的基本原则,通过优化注销流程、减少申请文件,深入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实现市场主体退出的便利化。一是要加强对申请企业的形式审查和检索检查,确保企业符合简易注销的适用范围,对于曾经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提出申请时已经被依法移出的企业,可以为其办理简易注销登记。配合落实“去产能”任务,对于国家有关部门提请简易注销的“僵尸企业”,可以适用简易注销登记程序。二是要做好风险提示,引导公众全面了解自主选择简易注销登记带来的便利和对应的责任,敦促有关企业信守承诺,在退出市场前,依法清结债权债务。三是要做好简易注销登记与普通注销登记的工作衔接。对于不适用简易注销登记或者被驳回的简易注销登记申请,要做好解释工作,引导当事人依法通过普通注销登记程序退出市场。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数据,截至2016年年底,全国实有各类市场主体8705.4万户,全年新设市场主体1651.3万户,比上一年增长11.6%。新登记企业保持较快增长势头,全年新登记企业552.8万户,平均每天新登记企业达1.51万户。2016年全国注吊销企业138.6万户。2017年3月1日在全国推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至5月15日,全国共有15162户企业通过简易注销程序退出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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