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企业开复工热点问题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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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我们是一家外贸生产企业,目前订单生产急,能否优先申请复工?

  答:只要符合审批条件,可以向所属乡镇街道联系提出申请。

 

  2.我们企业为宁波本地龙头企业提供配套产品,是否可以优先申请复工,是否需要他们公司出具证明?

  答:您企业审批复工的流程和优先复工企业一样,也需要按照要求向属地乡镇街道提交申请,同时请你们配套的公司给你们出一个证明一并提供。

 

  3.我们公司是一家连续开工的企业,春节也是正常上班的,是不是也要正常走复工流程?

  答:是的,连续开工企业也需要走正常复工流程,因为涉及到返工人员增加,因此也要报送人员表格和复工防疫方案等资料,人员核查、现场查验也都要完成。

 

  4.我们公司是一家小微企业,公司管理层和员工一共只有11人,全部来自本地,是否可以申请复工?

  答:根据操作细则,规模较小但员工全部来自本地的企业,经审核后可以申请复工,但必须按要求向属地乡镇街道提交申请、填写有关表格,并得到批准后方可复工。

 

  5.在填报申请复工材料一定要加盖公章吗?我们公司现在还没有开门,盖章不是很方便。

  答:原则上是需要企业资料填写盖章后提交给乡镇街道的。暂时不方便的,先填写资料,等乡镇街道现场到公司审核的时候,再进行盖章和签字。

 

  6.在填报申请复工材料中,员工承诺表是否一定要本人签字后再统一提交,我们公司现在还没有开门,集中过来签字不是很方便。 

  答:原则上是需要本人签字后再提交给乡镇街道的。暂时不方便的,先填写员工“一人一表”提交,等乡镇街道到公司现场审核前,全部补充签字完整。

 

  7.我们公司已经把复工资料填写好了,要怎样提交给街道?是否可以线上申请还是一定要现场提交?

  答:原则上企业资料填写盖章后提交给乡镇街道。暂时不能书面提交的,可以先电子稿、扫描稿提交给乡镇街道审核,现场审核时再补交纸质版资料。

 

  8.宁海县发的复工细则中,企业复工防疫方案我们不怎么会填,请问有什么范本可以参考吗?

  答:企业复工防疫方案,可以按照乡镇街道发的范本,进行充实完善,重点是要结合企业实际,具有操作性和落地性,没有严格的文字方面要求。具体可咨询8718县企服中心(65358718)咨询。

 

  9.如果公司租用的大楼进口地方有测量体温的,我们公司自己需要配体温检测枪吗?

  答:根据规定,企业自己也要配置,并要严格执行检测规范。

 

  10.外地返工员工接收需要提早做哪些准备?

  答:确认有流行病学史的,一律劝返;其他人员由企业负责接回,需在火车站/高速口乡镇街道驻点处填写登记表,并落实居家观察措施。

 

  11.我们公司下属有好多家公司,但办公室地点都在同一个地方,需要每家企业都单独申请吗?

  答:每家企业都要填报申请,表格要覆盖你们全体复工的员工,但可以一次性申报、一次性审核。

 

  12.我创办了一个财务咨询公司,目前就是夫妻店,是否可以进行申请复工?

   答:只要符合条件也可以申请复工。目前情况下,建议选择在家办公,不需申请复工。

 

  13.现在人员排查一般是口头询问一下过去的行踪,政府是否有什么措施,提高人员轨迹自查核查效率,避免口头询问可能产生的信息不准确性?

  答:可以借助“漫游地查询工具”,这是对接移动、联通和电信三大运行商开发的全市首个人员轨迹查询小助手。手机用户通过“扫一扫”该查询工具自带的“二维码”,即可显示机主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出宁波大市的轨迹信息,以及有无去过湖北(武汉)等重点区域记录。特殊有疑问人员可以向公安部门协助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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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员工出入社区要求要有上班证明,是要复工审批通过后才能开上班证明吗?

  答:企业申请复工获得通过后,开具的上班证明才有效,员工凭此进出社区。没有工作的人员仍然按照所在社区规定。

 

  15.如果复工后发生疫情并导致疫情传播的,企业具体要负什么责任?

  答:企业是复工的责任主体,若因管理不当,发生疫情并导致疫情传播,产生重大影响的,企业立即停工,公司法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16.《企业(单位)返工人员调查汇总表》中所有员工都要填吗?湖北的员工是不是不用填了?

  答:企业要上岗的员工上岗前都要填,不管在宁海还是准备来宁海上岗的。湖北的员工目前暂时一律劝返,确属特殊骨干核心人员,须企业提出担保申请并落实严格管控措施。

 

  17 工业企业开复工如何办理?

  答:规上企业向所属地乡镇街道提交申请资料,再由县开复工指导组现场勘定,报县经信局审核。规下企业向所属地乡镇街道提交申请资料,并由乡镇街道勘定审核。

 

  18.外来员工来宁海,企业需要包宾馆安置怎么办?

   答:可以办理,宾馆不对外营业,企业需要将整个宾馆包下来,视作厂方宿舍安置,由企业属地乡镇街道审批并报县防控办备案,企业需履行防疫管控措施,并承担主体法律责任。

 

  19.企业在居家观察及厂区内发现发热人员怎么办?

   答:应立刻采取紧急隔离措施,并急报乡镇街道防控指挥部。

 

  20.企业对医疗口罩垃圾等如何处理?

  答:企业应加强分类管理,及时收集并清运。保持垃圾桶等垃圾盛装容器清洁,定期对其进行消毒处理。可用含氯20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也可采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

 

  21.企业要发货至外省,货车通行证怎么办理?

  答:下载“浙里办”APP办理,具体可咨询县交通局王晶晶(15958838555)。

 

  22.正式复工后有新增员工,是否需要再次报批?

  答:企业需要实时更新人员管控清册,新增返工人员需要及时向街道提交“一人一表”及员工承诺书。

 

  23.疫情期间,企业涉税业务有更新说明?

  答:本月报税期延长至2月24日,建议进行网上申报,开票盘完成抄报即可清卡解锁,抄报期同时延长至2月24日。企业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开票系统申请邮寄发票,疫情期间邮费全部由税务局承担。具体可联系65512366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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